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、所需材料及其流程
在股份制系统的公司中,每个股东都有其相应的公司股权份额,若是出现一些需要变更股权的特殊情况,股权变更是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和步骤的.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"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、所需材料及其流程".

一、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
1、公司办理股权转让,股东会的决议是否存在有效期?
答:根据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,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.股东会的决议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.
2、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,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?
答:公司法未规定需经其他股东同意.但如果公司章程另有特殊规定的,应从其规定.
3、公司的法人股东被吊销执照,如何办理该公司股权转让?
答:由被吊销公司的清算组代表法人股东行使权利,办理该公司股权转让.
4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,无法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的,如何证明其履行了告知义务?
答: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,如不能提交其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,则应由公司及转让的股东共同提交已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,并且通知时间已超过三十天的承诺文件.
5、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?
答:可以,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.

二、股权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
2、经办人身份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
3、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变更决议(全体股东签字、盖公章)
4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加盖公章)(原件1份)
5、股权转让协议
6、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,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(复印件1份,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(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核对原件),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,注明"与原件一致".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);
7、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(自然人)独资有限公司的,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;如果变更了企业类型,需要更换执照.
以上就是关于"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、所需材料及其流程"的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到您.